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和水利部有關規(guī)定,為促進“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yè)強監(jiān)管”水利改革發(fā)展總基調得到更好的落實, 推動我國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運行管理水平的提高,規(guī)范中國水利工程優(yōu)質(大禹)獎(簡稱大禹獎)評選活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大禹獎是全國水利行業(yè)優(yōu)質工程的最高獎項, 是經國家批準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獲獎工程應是建設規(guī)范、 設計優(yōu)秀、施工先進、質量優(yōu)良、運行可靠、效益顯著的工 程,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第三條 大禹獎評選對象為我國境內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水利工程,原則上以一個批準的初步設計工程為申報項目參加評選。評選工作按申報、初審、現場復核、評審和獎勵等程序進行。評選活動在水利部指導下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簡稱工程協會)組織實施。
第四條 大禹獎每年組織申報,兩年表彰、頒獎一次, 對為獲獎工程作出主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第二章 評選范圍與申報條件
第五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具備申報條件的均可申報。
第六條 申報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申報工程范圍及規(guī)模要求(詳見附件 1);
(二)符合基本建設程序,且工程按照有關行業(yè)要求通過竣工驗收;
(三)工程施工質量評定達到優(yōu)良等級;
(四)工程投入使用運行一年以上,原則上應達到設計標準的運行考驗。
第七條 下列工程不得申報:
(一)發(fā)生過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工 程,或在移民安置、水土保持、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工程;
(二)工程建設期間,因質量安全問題被全行業(yè)通報批評一次或被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二次及以上的工程;
(三)涉及保密的工程;
(四)已參加過大禹獎評選而未獲獎的工程。
第三章 申 報
第八條 申報工程原則上以工程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 為申報主體;工程投入運行后,可由工程管理單位作為申報主體。申報主體也可委托主要貢獻單位申報。
第九條 申報單位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大禹獎申報表;
(二)申請報告及證明材料;
(三)反映工程建設與管理情況的圖片及視頻材料。
第十條 申報單位應按以下程序進行申報:
(一)在“大禹獎網上申報系統(tǒng)”填報有關信息;
(二)完成網上申報后,按照工程的管理權限和申報系統(tǒng)規(guī)定格式,書面報相應的流域管理機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由其書面委托的相關行業(yè)協會審查,簽署推薦意見, 加蓋公章;
(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大禹獎申報表和申請報告及證明材料等紙質資料、多媒體視頻資料各一份報至工程協會。
第四章 初審和現場復核
第十一條 工程協會組建專家組,負責申報項目的初審和現場復核。專家組由水利行業(yè)若干專家組成。
第十二條 專家組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由專家組分若干小組進行現場復核并形成復核意見。每個專家小組由 3 到 5 名專家組成?,F場復核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復核專家不得參與本單位參與申報的工程。
第十三條 專家組現場復核內容:
(一)聽取申報單位情況匯報并質詢;
(二)實地查看工程;
(三)查閱工程有關原始檔案資料;
(四)按《中國水利工程優(yōu)質(大禹)獎評審要點》(詳 見附件 2)對復核工程給予賦分、評價;
(五)完成復核報告,并提出推薦意見。
第十四條 工程協會組織召開專家組全體會議,對現場復核成果進行審核,提出最終推薦評審工程名單。
第五章 評 審
第十五條 工程協會設立大禹獎評審委員會(簡稱評委會)。評委會的主要職責為:
(一)召開評審會議,對專家組審核推薦評審的工程進行評審,選出獲獎工程;
(二)對評選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十六條 評委會由水利行業(yè)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其中設主任委員 1 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
第十七條 評委會會議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方可召開。獲得到會評委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選票的工程方可通過評審。
第十八條 評審程序為:
(一)宣布評委會組成名單;
(二)評委會主任宣布評選原則;
(三)由工程協會秘書處匯報評選基本情況,專家組介紹項目現場復核情況,評委會委員觀看推薦參評項目視頻資料、查看申報資料并質詢;
(四)評委會委員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五)評委會主任宣布評審結果。
第十九條 評委會評審結果在相關公開媒體上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jiān)督。
第二十條 經公示無異議后,工程協會頒布獲獎工程決定,并報水利部備案。
第六章 獎 勵
第二十一條 工程協會對獲獎工程的主要貢獻單位授予大禹獎獎牌(杯)、榮譽證書;對主要貢獻人授予榮譽證書。獲獎者范圍、名額及條件詳見附件 3。
第二十二條 獲獎工程可在其顯要位置上設置獲獎標牌或標志。獲獎工程將編入大禹獎獲獎工程專輯,并在有關媒體上進行宣傳、報道。
第二十三條 獲獎單位的上級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其給予獎勵。各獲獎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主要貢獻人給予 獎勵。
第二十四條 有關部門或有關方面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獲獎工程的獲獎單位在其資信評級、參與類似工程投標中給予適當方式的鼓勵。
第七章 工作紀律
第二十五條 申報單位在評選工作中,不得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謀取大禹獎。對違反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直至撤消申報和獲獎資格。
第二十六條 評委會委員、專家要秉公辦事,嚴守紀律, 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反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或撤消其評選工作資格。
有關工作人員在評選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按行業(yè)自律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對已獲獎工程,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騙取獎項等問題,工程協會有權做出撤銷該工程獲獎稱號(包括 獲獎單位和人員)的決定。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國水利工程優(yōu)質(大禹)獎評選管理辦法》(中水協〔2013〕43 號) 同時廢止。
附件 1
申報工程項目范圍及規(guī)模要求
一、水庫工程、水閘工程、泵站工程、供水工程、引調水工程等應滿足《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
(SL252-2017)大型和中型工程規(guī)模要求。
二、堤防工程等級需達到 2 級及以上。
三、城鄉(xiāng)水系整治工程需達到 50 年一遇及以上防洪標準。
四、城鄉(xiāng)水務工程(凈配水廠、污水處理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凈配水廠工程,日處理原水 30 萬 m3/d(含)以上;
2. 污水處理工程,日處理污水 20 萬 m3/d(含)以上。
五、其他水利工程。
以上所有申報工程,在滿足規(guī)模要求的同時,工程投資額原則上達到 1 億元。
附件 2
中國水利工程優(yōu)質(大禹)獎評審要點
依據《中國水利工程優(yōu)質(大禹)獎評選管理辦法》, 為保障評選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制定中國水利工程優(yōu)質
(大禹)獎評審要點,為項目創(chuàng)優(yōu)和大禹獎評選提供依據。竣工驗收五年(含)以內的申報項目重點考核工程建設質量; 竣工驗收五年以上的申報項目,在重點考核工程建設質量的同時,加大考核工程運行管理質量的權重。
一、建設規(guī)范方面
1. 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實施。
2. 建設管理規(guī)范。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 建設監(jiān)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項目法人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健全。
3. 按照行業(yè)規(guī)定進行竣工驗收。按照竣工驗收鑒定書的 要求妥善處理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和完成尾工。
4. 有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方案),創(chuàng)優(yōu)配套措施完備、有效,執(zhí)行效果良好。
二、設計優(yōu)秀方面
5. 設計采用新理念、新思路,有創(chuàng)新成果。
6. 設計方案合理、先進,設計成果(含專利成果等)質 量優(yōu)秀,工程設計成果得到相關部門的認可或嘉獎。
7. 設計變更上報、審批程序符合有關規(guī)定。
8. 設計現場服務及時、周到。
三、施工先進方面
9. 結合施工技術難點、特點、重點,制定相應的專項施 工技術方案或措施,并經過審批,落實情況良好。
10. 積極采用“四新技術”,使用效果好,獲得相關部 門的認可或獎勵。
11. 施工中積極進行工法創(chuàng)新或推廣使用;積極開展 QC 小組活動,取得一定成果。
12. 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施工合同管理,履行情況良好。
13. 施工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措施完備;未發(fā)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含工傷事故、設備事故)。
14. 文明施工有創(chuàng)建計劃、實施方案;創(chuàng)建實施方案和 措施合理有效;文明工地創(chuàng)建獲得相關部門認可或獎勵。
四、質量優(yōu)良方面
15. 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監(jiān)督體制健全,質量獎懲機制 落實;政府質量監(jiān)督機構監(jiān)督到位。
16. 工程項目劃分合理,并經質量監(jiān)督部門確認。
17. 工程質量評定及時、準確、合規(guī),施工質量優(yōu)良; 按規(guī)定進行了質量檢測。
18. 工程外觀質量評定優(yōu)良,工程現狀外觀良好。
19. 主要水工建筑物和工程管理單位建筑物內外建筑處 理(包括細部處理效果)實用、整潔、美觀,與周邊環(huán)境相融合,現狀保持良好。
20. 工程管理范圍內環(huán)境景觀設計合理,環(huán)境優(yōu)美、整潔。
21. 歷次質量、安全檢查發(fā)現的問題處理及時,效果好。
22. 工程質量事故、質量缺陷能及時發(fā)現、處理和備案,處理效果好。
23. 質量監(jiān)督部門對工程施工質量有明確的評價結論。 水利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執(zhí)行良好。
24. 工程施工質量優(yōu)良,獲得相關部門的認可或獎勵。
五、運行可靠方面
25. 運行管理單位管理體制順暢,管理權限明確;機構 設置、人員、資源配置合理。
26. 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健全,執(zhí)行效果良好。
27. 管理范圍明確;工程按規(guī)定進行了注冊登記、安全 鑒定等。
28. 按規(guī)定開展工程檢查、觀測、監(jiān)測等,觀測設施、 監(jiān)測儀器設備完好率高;觀測、監(jiān)測數據分析及時,成果可 靠;異常情況處理及時。
29. 工程維修養(yǎng)護及時,工程狀態(tài)完好,運行可靠。
30. 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按規(guī)定編制了工程安全管理 應急預案、調度規(guī)程等。
31. 工程運行管理現代化程度高;經過達到或接近設計 標準的運行考驗。
六、效益顯著方面
32. 工程建設目標的實現程度高。
33. 工程在除澇、防洪減災等方面的社會效益顯著。
34. 工程發(fā)電、供水、航運、灌溉等直接經濟效益與間 接經濟效益高。
35. 工程建成后產生的生態(tài)、環(huán)境效益高。
36. 工程無其他不良社會影響。
附件 3
獲獎者范圍、名額及條件
一、獲獎者范圍、名額
1. 工程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限報 1 家單位。
主要貢獻人為該單位負責申報項目建設的主要管理人 員,大型工程限報 5 人,中型工程限報 3 人。
2. 工程管理單位,限報 1 家單位。
主要貢獻人為該單位負責申報項目運行管理的主要管 理人員,大型工程限報 5 人,中型工程限報 3 人。
3. 施工單位,為承建申報項目主體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 大型工程限報 5 家單位,中型工程限報 3 家單位。
主要貢獻人為該單位負責申報項目的項目經理、現場技術負責人等,每單位限報 3 人。
4. 設計單位,為承擔申報項目主體工程設計的設計單位。 大型工程限報 2 家單位,中型工程限報 1 家單位。
主要貢獻人為該單位負責申報項目的設計總工程師、項目負責人、現場技術負責人等,每單位限報 3 人。
5. 監(jiān)理單位,為承擔申報項目主體工程監(jiān)理的監(jiān)理單位。 大型工程限報 3 家單位,中型工程限報 2 家單位。
主要貢獻人為該單位負責申報項目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現場主要監(jiān)理人員等,每單位限報 2 人。
6. 科研單位、咨詢單位或質量檢測單位,限報其中 2 家單位。
主要貢獻人為該單位參與申報項目建設,有突出貢獻的主要人員,每單位限報 2 人。
二、主要貢獻人條件
1. 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相關工作五年以上,并在申報項 目中工作滿 1 年;
2. 在所申報項目中從事主要管理或負責主要技術工作, 并在較復雜技術難題解決,或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的推廣和應用,或主要技術方案和報告編寫,或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等方面有突出貢獻。
三、推薦方式
1. 申報主體的主要貢獻人由本單位推薦,并經上級主管 部門確認。
2. 申報主體負責主要貢獻單位的確定和排序;各單位負 責推薦本單位的主要貢獻人,并按貢獻大小排序;主要貢獻人須經申報主體確認。
3. 申報單位應在“大禹獎網上申報系統(tǒng)”上填寫《主要 貢獻人備案表》,并另附參與本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原件備查),如任職文件、主要技術成果文件等。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2921號